开会了,领导该什么时候发言?党报:不能把集思广益当成花瓶
要做决策,就得开会。一些政府部门开会有个习惯:“一把手”喜欢上来就给这场会“定个调”。结果,既然“一把手”已经开了口,大家就算有不同意见也不敢再提,只能顺着领导的意思再“完善”“润色”一下。然后,一个很“民主”的决策就这么“一团和气”地诞生了。
大家都说了话,却众口一词;决策开了会,却成了走过场。可万一决策错了,责任又被推到了集体头上。怎么解决这个难题?前不久,国务院法制办开始就制定中的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正式征求社会意见,其中一句话就拿住了要害:行政首长最后发表意见。
“一把手”先发言还是后发言,表面上看只是发言次序的问题,但往深了细究,这其实是决策愿不愿意听取意见的大问题。民间有句话专门讽刺那些拐着弯绕开群众意见的个别领导,叫“小事开大会,大事开小会”。在决策中,把集思广益当成“花瓶”,这既歪曲了民主集中制原则,更是对建立一个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的法治政府有百弊而无一利。
尤其对于基层地方政府,重要的决策往往干系着一地兴衰,因而此类现象的危害尤其突出。现实中,有些决策不尊重客观规律、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,结果成了乱决策、违法决策、专断决策、拍脑袋决策。近些年,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,本来是件挺好的事,却因为决策“闭门造车”,导致群众不理解、不支持而不能出台,或者遭遇强烈反对而匆匆下马。这既造成了重大损失,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。
许多地方政府都意识到了问题,也致力于提高决策的参与度,但却发现公众往往没兴趣参与。这又是怎么回事?这是过去的做法带来的“惯性”,但更主要的是公众不了解,或者了解了,说了也没用,因此不参与。任何重大决策都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,推动决策透明开放,需要政府提供足够多的信息,帮助公众全面了解。只有公众积极参与决策,才会在执行中理解决策,甚至主动推动落实决策。这是从管理向治理转型的现代行政理念应有之义。
权力的最大诱惑就是拍板那一刻,问题大多也出在这一刻。既然要把“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”,那么决策就必然要从暗室走到阳光下来。现在,不少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的好做法、好经验都是地方政府探索出来的,而每个做法底下埋着的,其实都是惨痛的教训。